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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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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浙江大学继续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浙江大学继续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的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中优秀应届毕业生,且已办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科类
招生专业计划数
文科哲学5
政治学与行政学5
国际政治5
社会学5
俄语5
教育学9
公共事业管理8
体育经济与管理8
理科哲学5
政治学与行政学5
国际政治5
信息资源管理5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5
地理信息科学5
大气科学5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8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0
自动化(电气)5
信息工程10
电子科学与技术10
土木工程5
水利水电工程10
机械电子工程5
机械工程10
工业工程5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10
海洋工程与技术10
海洋科学10
船舶与海洋工程10
生物医学工程10
测控技术与仪器10
工程力学10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10
生物科学10
生物技术10
环境科学10
资源环境科学10
环境工程5
预防医学(五年制)10
临床医学(五年制)10
药学10
药物制剂10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进入“在线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浙江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申请表》。(中学推荐考生必须填写校荐码,自荐学生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4月12日。

  2)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述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浙江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500字,须由本人亲笔撰写。

  c.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递交:

  a.中学推荐考生:申请材料暂不递交,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现场递交。中学必须在2015年4月13日前将中学推荐考生名单汇总表(须加盖公章)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71-88981979),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sc@zju.edu.cn。推荐考生名单须按规定在中学校内公示。

  b.自荐考生:申请材料须在2015年4月15日前(杭州接收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包裹封面请务必标注2015三位一体)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c.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缴费:通过初审的考生必须缴纳考试报名费,考试报名费每人110元[浙价费〔2008〕185号]。网上缴费时间及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4.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志愿填报: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笔试科目: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理科)和历史探究(文科)。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公布初试通过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别以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1:4比例确定初试通过名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

  3)专业志愿填报:通过初试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专业志愿。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三个专业,文理不得跨科填报。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及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4)公布复试入围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段填报专业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入围名单(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复试入围结果。

  5)复试:按专业进行复试,复试形式由学校和各学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而定。测试时间安排在高考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按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审定“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浙江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四、录取办法

  1.“三位一体”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2%或理科考生前3.5%。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2015年6月25日之前录取。被我校“三位一体”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

  综合成绩按“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全部科目为A等者计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5分。

  五、其他

  1.浙江大学2015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

  3.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不能转专业。

  4.高考成绩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参加竺可桢学院选拔。

  5.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

  浙江大学

  2015年4月5日

  • 院校类型理工
  • 院校省份浙江
  • 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12日
  • 考试时间待定
  • 报名网址http://zdzsc.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