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部属高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部属高校”,是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直属管理一批高等院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经过全国高校体制上的调整,将实力较强,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中央部门直属管理 111 所,其余 2500 多所管理权限在地方。
| 所属部门 | 院校举例 |
| 教育部(75 所) | 北京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 |
| 中国科学院(1 所)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 工业和信息化部(7 所) | 北航,北理,哈工大,哈工程等 |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 所) | 暨南大学,华侨大学 |
| 中共中央办公厅(1 所)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 共青团中央委员会(1 所)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 司法部(1 所)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二)地方所属高校
地方所属高等学校(省属高校)是指隶属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特别行政区,大多数靠地方财政供养,有地方行政部门划拨经费的普通高等学校(2500 多所),省属高校占了我国高校总数的绝大多数,是我国高等学校的主体,承担着为区域培养人才以及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各类院校。主要面向所属省区招生,按照学校的规划,地方高校大体可分为:①省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大学 ②地方重点院校 ③地方普通院校 ④地方新兴高校 ⑤地方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 所属部门 | 院校举例 |
| 省属“211”重点大学 | 西北大学,上海大学,北工大,郑大,辽大等 |
| 省部共建非“211”大学 | 东北石油大学,南华大学,中北大学,河大等 |
| 省属重点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青岛大学,天津财经,首都师范 |
| 特色省属院校 | 东北财经,华东政法,东北物资学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