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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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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院校代码:002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浙江省高招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2025年温州大学将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360名,分两种报考类别,其中师范类112名,非师范类248名。具体如下:

报考类别

招生专业

学制

选考科目

计划数

师范类

汉语言文学(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四年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小学教育(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25

学前教育(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3

应用心理学(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5

教育技术学(师范)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5

物理学(师范)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5

化学(师范)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7

英语(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历史学(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生物科学(师范)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7

师范类合计

112

非师范类

法学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0

行政管理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国际经贸规则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工超豪示范班)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2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2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7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应用化学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能源化学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工业工程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车辆工程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机械工程(卓工超豪示范班)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5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建筑学

五年

不提科目要求

15

土木工程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2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7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人工智能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网络工程(卓工超豪示范班)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7

应用统计学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生态学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环境工程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生物技术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非师范类合计

248

三、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任意一种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其中一组方式报考。

1.普通组:报考师范类专业,学考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10分及以上;报考非师范类专业,学考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00分及以上。学考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150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2.特长组:学考成绩折算分数达80分及以上(学考成绩折算方式同上),且符合我校特长条件之一者(特长条件详见温州大学“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公告栏)。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z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流程提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为促进考生理性、有序报考,提升人才选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每位考生可报考包括我校在内的省内地方属试点高校总数不得超过4所(高校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5年3月2日9:00—3月13日17:00,考生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按要求登录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考生仔细核对。

凡报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须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得兼报。如报考师范类,即报考符合自身选考科目要求的所有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以此类推。

上传材料:2025年3月15日9:00—3月20日17:00,符合我校特长组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按要求登录系统选择对应特长项目,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缺损、模糊等无法辨认真伪的扫描件不予认可,取消特长资格认定。未按时完成上传佐证材料的考生,则默认为普通组报考。

2025年3月21日—3月26日,资格评审。

2025年3月27日—3月31日,考生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按要求登录相应系统查询资格评审结果,并完成报考费缴纳。

五、综合素质测试

(一)资格审核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则确定各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1.普通组:学校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计划数不多于1:7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按以下方式加以确定:

(1)学考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学考折算成绩总分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学考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总分排序;

(4)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总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5)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特长组:该组考生,经专家组认定后,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符合特长组要求但符合普通组要求的考生,将自动纳入普通组参与资格审核。

(二)测试方式及内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温州大学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方式为主,分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7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

(三)入围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温州大学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时间安排

2025年4月5日—4月12日,考生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按要求登录系统打印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

2025年4月13日,综合素质测试。

2025年4月30日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考生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按要求登录系统查询。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5年高考普通类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一段分数线4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温州大学,可以填报报名类别内的多个专业,但须符合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二)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5%+高考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学考成绩按照报名条件中的折算方式进行。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考折算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以及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中阶段具有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所报测试类别内计划未满专业。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中,若某个类别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该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七、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

八、其他说明

(一)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598028。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温州大学招生网和“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公告栏等。

(五)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   邮编:325035

联系部门: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7-86680800

传真:0577-86680800

电子邮箱:zs@w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z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

公众微信号:温州大学招生办(wzdxzsb)

招生咨询QQ群:488041341